我想现在证监会应该征文,征文的主题是“假如我是上市公司董事长”,这样大家都可以发表一下自己的想法,证监会根据大家的智慧去补充制度漏洞,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假如我是上市公司董事长,上市第一天就把所持股票全部借给好朋友去融券,约定分成以后,开始财务造假,或者不用造假,只要财务不好,连续亏损就好,毕竟做强做优做大很难,做差做劣很容易,股票大跌,大挣一番!
低价以后收回股票,提前让朋友埋伏,再做优财务指标,发布公告“利用自有资金增持股票”,然后涨啊涨!又赚一番!
但是我不理解的是,赚那么多钱,是赚的谁的?是韭菜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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