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周国内及全球各项资产价格表现
本周市场维持弱势震荡,长假期间的利好以及周三汇金的增持也未带来预期的强势。上证指数下跌0.72%、深证成指下跌0.41%,创业板指下跌0.36%。市场成交量较节前的7000多亿稍有恢复,周均成交量8046亿,但是北向资金继续流出状态,本周流出131亿。恒生指数本周强于A股,恒生指数连续上涨4天后周五回调,周涨幅1.87%,恒生科技指数周涨幅1.67%,恒生国企指数周涨幅2.02%。外围市场涨跌互现,标普500指数本周上涨0.45%,道琼斯本周上涨0.79%,纳斯达克综指本周跌0.18%。大宗商品方面,布油本周波动较大上涨7.35%,LME铜本周下跌1.34%,COBT大豆本周上涨1.26%。美元指数本周上涨0.54%。
二、A股市场动态观点更新
国庆长假后第一个交易周,市场整体情绪依旧低迷。从盘面上来看,虽然指数相对弱势,但强势板块的赚钱效应仍旧保持。分行业来看,申万一级行业指数周涨幅排名靠前的行业有:电子(4.49%)、汽车(3.38%)、医药生物(2%)、计算机(0.65%)、通信(0.49%)。申万一级行业指数周跌幅排名靠前的行业有:社会服务(-5.23%)、建筑装饰(-4.42%)、商贸零售(-4.22%)、建筑材料(-3.93%)、传媒(-3.48%)。假期国内旅游收入较2019年仅增1.5%,票房数据低于预期,导致节后回来消费、旅游酒店、影视传媒板块大跌。而涨幅靠前的板块,也是延续了节前的热点。交易层面的两条主线很清晰:一条就是以减肥药带动的医药板块;第二就是以华为产业链带动的消费电子板块。在整个市场比较弱的时候,它其实有比较明显的虹吸效应,基本上能赚钱的都在这两条链上。所以我们看到宁德时代、贵州茅台,这些机构重仓的品种均出现不同程度地下跌。最近这种虹吸效应越来越明显,但是积累到一定程度会从量变到一个质变,如果这种虹吸效应不断加强,或许会引发反身性。
从印花税下调到汇金入场增持,再到本周末上调融券保证金比例,在经历政策不断的加持以后,投资者都感受到政策对于市场的呵护。但是政策出来后,市场其实已经很明确的表态了:市场认为这些和微观交易有关的利好政策,不能够让市场真正的转势。转势需要的是经济拐点,而从目前来看,经济的拐点可能也在临近,例如官方PMI已经连续四个月上升,重回扩张区间;又如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进口商品金额为13.2万亿元,同比下跌1.2%。但这种进口金额的下降主要是因为“进口商品单价下跌带来的影响”,若只看进口商品的可比数量,实际上取得了2.6%的增长。随着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持续加大,后续需要继续观察经济层面整体的改善。
由于外围市场不稳,叠加A股自身情绪一时很难从谨慎中转向,市场依旧维持横盘震荡的格局当中。但从四季度的形势来看,预计经济将稳步回升,投资者信心会逐渐恢复,美联储年内可能不再加息,人民币贬值压力将缓解,外资流出的边际影响正在减弱。若外围扰动阶段性缓和,内外需预期得到改善,经济层面预期得到扭转,那么市场增量资金将来自场内观望投资者的重新加仓,A股有望打破窄幅震荡格局。
三、本周分享:应对新变局,关注碳中和趋势过程中的机会
在当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世界经济格局、地缘政治格局、能源格局均处于重大变化和调整之中。应对新变局,中国正以碳减排为中心,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推动碳定价机制、支持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碳市场透明度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积极应对新变局并聚焦碳市场的发展。
(一)“双碳”战略背景1.1“双碳”定义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导致温室效应不断增强,对全球气候产生不良影响,二氧化碳作为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部分,减少其排放量被视为解决气候问题最主要的途径,如何减少碳排放也成为了全球性议题。碳达峰就是指碳排放量达峰,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某一个时期达到历史最高值,之后逐步降低;碳中和即为二氧化碳净零排放,指的是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与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吸收量在一定时期内达到平衡。其中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农业及土地利用活动排放等,人类活动吸收的二氧化碳包括植树造林增加碳吸收、通过碳汇技术进行碳捕集等。 1.2双碳”目标产生的背景2015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巴黎协定》正式通过,为2020年之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做出安排:较工业化前温度水平,全球平均气温升高程度应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努力做到升温在1.5摄氏度之内,并且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同时《巴黎协定》要求各缔约方递交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共同为控制碳排放而努力。2020年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联合国秘书长强调联合国2021年中心目标是在全球组建21世纪中叶前实现碳中和的全球联盟。全球近200个国家形成对气候行动的高度共识、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自《巴黎协定》签署以来最大的成就。截至2021年初,全球共有120余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净零”排放或“碳中和”目标。实现碳中和目标势必推动新一轮的能源技术和产业革命。面对全球范围内开展气候行动的趋势,我国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主动承担起大国责任,同时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求我国的发展模式需要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在这两方面背景下,我国提出了“双碳”目标。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做出承诺,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 1.3实现碳中和的路径1)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脱碳,同时降源消耗过程中的碳排放。目前全球能源消耗中石油、煤炭、天然气占比一直在80%以上,清洁能源的占比虽然在逐渐提高,却仍在20%以下。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占比,逐步推动能源脱碳,是减少碳排放以实现碳中和的主要方式。另可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从而降源消耗过程中的碳排放。2)降低工业碳排放,打造低碳工业。工业部门不仅会大量消耗能源,还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碳排放。目前各国也制定了相应政策,并采取了一定措施来降低工业部门的碳排放,其中主要的途径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生物能源与碳捕集和储存技术(BECCS)、循环利用技术。3)降低交通碳排放,发展交通脱碳。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基础建设的完善与经济的发展,交通行业不断增长,成为碳排放量占比较高的行业,因此各国开始设立相关政策规划,推动减少交通行业碳排放。4)提高生物碳吸收,发展低碳农业。农业的生产活动中同样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实现农业低碳发展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减少生产过程的碳排放,二是增加碳吸收。5) 利用碳交易机制,发展绿色金融,也是资本市场相对关注的一个方向。目前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绿色金融迅速推进,助力各国实现碳中和。欧洲、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均陆续设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将碳排放权与减排措施实现的减排额度进行量化并形成指标,从而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提高全球整体的减排能力。同时,绿色金融不断发展,通过绿色信贷、绿色税收支持各行业新兴技术发展,从而助力各行业实现碳中和。欧盟推出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等文件,推动欧洲绿色金融的发展,此外还有提案提出到2026年开始设立碳边境税等具体目标;美国通过制度保障与金融创新优化绿色金融资金的使用。(二)碳排放交易体系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是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7年底,中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2021年元旦起,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
所谓“碳排放权”,即核证减排量(Certification Emission Reduction,CER)。指的是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由自然或者法律所赋予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一般是由政府首先确定当地温室气体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这种权利实质上是权利主体获取的一定数量的气候环境资源使用权。简单来说,就是国家给一些企业、机构设定了一个排放指标额度。在这个指标之内,可以排放。超出这个指标,就需要到市场上花钱购买。国际上大多数碳交易市场采取的交易机制为“碳排放配额+自愿减排量”。我国在参考国际经验的前提下,结合了实际国情,确立了以碳排放配额交易为主、自愿减排市场交易为辅的碳交易结构,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引入了碳排放配额(CEA)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两种基础交易产品。
CCER的交易可以看作是对碳排放配额交易的一种补充。在每年的履约季超额排放的企业如果想避免处罚,除了可以向拥有多余配额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以外,还可以购买一定比例的CCER,来等同于配额进行履约。而且CCER的价格,一般价格会低于配额的价格,意味着企业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来完成履约。
目前,能够产生CCER的项目主要有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还有林业碳汇、生物质能等减排项目。2012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国内减排项目注册流程;2015年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CCER进入交易阶段;2017年由于CCER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发改委暂停CCER项目的备案申请受理;2018年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宣布,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恢复上线运行,存量CCER交易重启。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提出和推进,全国CCER的市场备案有望在近期内重启。
完整碳排放权交易的业务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企业碳排放数据申报:碳排放数据报告是流程中的第一环,也是当中最重要的一环。为了保证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需要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上报的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目前全国范围内有大约200多家第三方核查机构。 2)政府确定碳排放总额及配额分配:目前配额分配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费分配、有偿分配以及这两种方式的混合使用;初始配额计算方法则主要包括历史排放法、历史碳强度下降法、行业基准线法。当前我国碳市场以免费分配配额为主,小部分配额为有偿分配,其中主要是拍卖分配。 3)买卖交易: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碳市场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碳市场参与企业),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交易所)。目前全国碳市场使用的主要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和单向竞价。 4)履约清算:被纳入碳市场的控排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以第三方机构的审核认定结果为依据,向政府主管部门清缴获得许可的碳排放权配额。若控排企业单位配额不足以完成履约的,则需要通过市场交易平台购买补足,富余配额可通过交易平台出售或留下后续使用。履约是碳市场交易履约周期最重要一环,交易履约周期通常被设定为一年。 (三)碳排放交易市场概览我们国家在2020年正式提出了这个“3060”的目标,在此之后碳市场在紧锣密鼓的一个布局中,在21年7月碳市场正式开市了,首先纳入到里面的话是这个电力企业。分行业的碳排放来看,电力行业是占到我们国家整个碳排的在40%以上,是最大的一个排放的行业。首先纳入了电力行业,除了它是排放的一个大头,另外一点就是因为这个电力行业碳排放比较好核算,所以首先是纳入了2000多家电厂。关于整个碳市场的节奏,国家一直说在十四五期间要把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和航空等八大行业全部纳入。从现在的时间点来看,已经到十四五的这个后半程了,预计会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这样的节奏去推进。未来碳市场需要关注的一个点,就是在于行业的一个扩容上。
根据生态环境部编制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从实际成交量的情况来看的话,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的碳排放配额成交量是在1.79亿吨,这个交易量跟实际的第一个履约周期的缺口还是比较匹配的。第一个履约周期在这2162家重点排放的这个电力企业中,覆盖的一个总的年排放量大概是在45亿吨,其中847家重点排放单位缺口的总量1.88亿吨,配额的成交量是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两个数量级还是比较匹配的。累计使用CCER约3273万吨用于配额清缴抵消,差不多还有1.5亿吨用配额的交易量去进行抵消。抵消机制为风电、光伏、林业碳汇等189个CCER项目的业主或相关经营主体带来收益约9.8亿元。第二履约周期仍聚焦发电行业,实行配额年度管理,预期今年底也会有一个碳排放配额的交易小高峰。碳市场现在进入到第二个履约周期的履约节点,也还是只有这2000多家电厂。从第一个履约周期的情况来看,21年底是第一个履约周期的清缴节点,是需要去清缴在19-20年的这个实际的排放量。所以看到全国碳市场在21年7月开市之后到21年底有个小高峰的交易量,这一段其实就是因为企业要去做这个配额的一个清剿。23年底进入到第二个履约周期的节点,需要在今年底之前去清缴21年和22年的实际的排放量。预期到今年底也会有一个碳排放配额的交易小高峰。进入到第二个履约周期的话,可以看到整个的配额总量是相较于第一个周期会有一定幅度下调,下调的范围在5%到18%不等,所以就是从总量限制的这个角度来讲的话,是收的更紧了。
展望双碳长期碳价,碳配额资产价格具有长期上行的潜力。参考欧洲碳配额平衡表,2023-2030年欧洲碳排放配额长期处于紧张状态,支撑长期欧洲谈价。从碳市场建立的初衷去考虑,碳价会随着气候目标的提高而抬升,同时随着未来减排成本的逐步提高,所对应的碳价将同步上行。
(四)双碳背景下的碳交易市场发展机遇
4.1碳交易市场空间
“十四五”期间若覆盖八大排碳行业,2025年碳交易现货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400亿元。据天风证券测算,若未来碳交易市场扩容至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八个行业,碳排放量总额将会达到70亿—80亿吨/年,2022年全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均价为55.3元,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我国碳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400亿元。
2025年CCER现货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0亿左右。若CCER5%的抵消上限比例不变,按80亿吨总量计算CCER可交易上限为4亿吨。近年来CCER暂停登记后市场存量紧缺,CCER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缺少长期指导意义,按照CEA成交均价粗略估算,CCER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0亿元人民币,而这个数字仅仅是现货市场的规模。4.2双碳背景的产业发展逻辑
在双碳背景下,产业逻辑将发生重大变革。这种背景下,产业逻辑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发展:1)、低碳能源:传统的高碳能源如煤炭和石油将逐渐被替代,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水能将成为主流。相关产业链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智能电网等。传统燃油汽车将逐渐被新能源汽车取代,相关产业链包括电池制造、充电设施建设、智能交通等。
2)、节能环保: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碳排放,节能环保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包括节能技术、能源管理系统、环境监测与治理等。
3)、循环经济:为了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循环经济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包括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
4)、碳捕捉与储存: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碳捕捉与储存技术将成为关键。相关产业链包括碳捕捉设备制造、碳储存与利用技术等。
5)、生态碳汇:作为碳中和重要方向,加强森林培育与生态修复,增加固碳能力,同时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将受益。
以上每个方向的发展都是大机遇、大市场。
4.3与CCER并行的绿证交易的运行状况
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提出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简称“绿证”,2017年时正式在国内推出。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证在最开始推出时,是为了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弥补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资金缺口。目前代表电力绿色属性的绿证制度与CCER制度是并行的,政策没有要求必选其一, CCER购买主要是为了抵消碳配额,而绿证购买主要是证明消费绿电。
最新通知表示,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对应电量不得重复申领电力领域其他同属性凭证。在绿证交易上,通知明确,现阶段可交易绿证仅可交易一次。此外,这次通知实现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品种和电量全覆盖,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
根据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的数据,2023年1-7月风电、光伏无补贴绿证平均销售价格均约为42元/张,意味着本次政策有望为上述新纳入绿证的发电项目贡献约0.04元/kWh收入。绿证核发全覆盖的背景下,绿电运营商有望重点受益。
(五)行业面临的问题
5.1大量CER项目缺乏透明度,项目类型繁杂,减排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据欧盟委员会的一项研究发现,欧盟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下使用的抵消项目中有85%未能起到减少排放的作用。高排放国家得以购买CER以继续排放,欧盟认为大量CER项目缺乏透明度,项目类型繁杂,减排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5.2监测、报告与核查机制方面难以准确
碳核算指南没有发挥提高碳数据准确性的目的。比如基于碳实测的核算法,难以应对我国燃煤电厂煤质不稳定的客观情况。配煤比例不同,煤质随之发生变化。企业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制样、混样、检验等,得出的检验结果仍然是对实际碳含量的统计推断。
核查环节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据企业反映,第三方核查机构缺乏专业性,核查存在“走过场”现象,增加了管理环节,但企业数据质量未能得到有效提升。
企业数据质量管理有待加强。从中电联对发电行业碳排放数据的分析情况看,重点排放单位仍存在指标检测不规范、数据统计不准确、参数使用不规范等数据质量问题。
5.3清洁低碳的制度标准体系不统一
绿色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开展碳金融的重要基础。但是目前国家各部门间绿色认定标准还没有统一,目前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国家发改委也有绿色产业目录,科技部也有绿色技术目录,各个标准之间的衔接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金融工具的绿色标准还没有统一。需要建立完善能源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统一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碳排放核算标准,从而实现金融资源和低碳项目的精准对接,引导和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5.4碳信用与绿证的衔接问题绿证新政可能会对CCER市场造成冲击。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证明,而CCER一部分的价值也是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的环境属性。而根据通知,可交易绿证覆盖了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上网电量。但是绿证不允许二次交易,CCER则可以多次交易,如果从绿证和CCER二者的“竞争”来看,绿证全面扩容后,预计国内供给会大量增加,短期内价格或有望压低,未来待配额即消纳责任权重逐步收紧,科学合理分解至用户,会提升市场需求。但CCER也在酝酿重启,碳价格未来可能受到供需影响。 如何将绿证纳入碳市场相关核算体系仍有待明确,之前促进绿色消费文件有提出要结合全国碳市场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技术规范的修订完善,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目前在试点碳市场,北京、天津、上海允许使用绿电(有的地方是绿色电力电量,有的地方直接允许使用绿证,比如天津),并可以相应抵消排放。 (六)展望6.1 绿证交易-碳市场交易-CCER联动
我国对于碳排放的核算体系有望在用能企业端形成绿电用能扣减-配额总量分配-CCER额外减排的三部分结构。绿电绿证将有助于充分体现企业用能端碳排放真实水平,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电力消费结构下用能端碳排放水平的差异,进而解决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中碳排放基准统一设定下可能产生的问题,推动全国碳市场的扩容。
6.2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截止日临近,碳市场交易热度持续提升
存量CCER或无法满足2023年配额清缴需求,清缴截止日将近敦促CCER重启。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1/1~2022/12/31)清缴截止日(2023/12/31)将近,配额可能存在不小缺口,根据能安院SESI的预测,CCER现货存量估计不到1000吨,CCER重启有望进一步发挥其支撑作用。
6.3 CCER重启在即,有望释放碳监测需求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吹响了CCER重启号角,同年7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获批,CCER重启在望。CCER重启对碳监测技术提出更高要求,有望释放碳监测需求。
碳监测环节通过核算法、在线监测法量化企业碳排放额,以此作为配额分配、后续清缴、市场交易的依据,根据测算,当前已纳入碳交易市场相关企业排放源碳监测行业理论市场规模约为32.7亿元,后续随着碳交易市场扩容以及相关企业减排诉求提升,企业排放源碳监测行业规模有望加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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