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对部分意见进行了吸收采纳,包括完善基本原则规定、经营机构定义、新品种合约报告要求、履约保障规则、对冲交易信息报送要求、加强客户隐私保护、完善有关表述等;未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删除场内外持仓合并制度、删除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实施短线交易的规定、删除禁止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减持限售规则的规定、删除限制上市公司特定主体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删除建立衍生品账户体系的规定、删除业务隔离的规定、删除对境外机构的监管规定等。为加强衍生品市场监管,弥补监管漏洞,防范市场风险,我们未采纳上述意见。